農委會於109年9月7日正式公告
「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
請問?!
萊克多巴胺難道不是瘦肉精嗎?
桃園的食安
讓我們一起來捍衛
我堅持修訂 #桃園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原自治條例第12條規範本市販售之豬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修正為本市販售的牛、雞、豬等所以供人食用之肉類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包含萊克多巴胺
並且
#增加提出來源證明
📍若違反第12條將依新增條文第22條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連續3次勒令停業!